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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即办件办理制度 
 
2009-8-10 12:25     稿件来源: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持法定要件,到政务大厅市商务局有关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具体事项。

二、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即办件事项。凡属即办件范围的,均按即办件办理。

三、实施程序。首办人员受理报件并初审,审核人员复核并做出决定,签字盖章,批复申请人并记录在案。

四、跟踪反馈。窗口工作人员对即办件办理后,应当经常跟踪办理结果,求证办理成效,不断改进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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