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审查。窗口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要件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告知申请人一次性补正。
三、业务主管处长根据实际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的报件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分管局领导签发,并记录在案。
四、特办件主要适用于对长春市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特点是快速办理、随时服务,保证项目尽快完成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