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 请 设 立 机 构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申报者向长春市商务局提交的设立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验资报告及银行进帐单;
4、拟任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5、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拟任职务、联系电话等);
6、企业章程;
7、企业管理制度;
8、企业工作程序;
9、企业检验设备明细;
10、企业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 更 机 构 名 称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企业向长春市商务局申报的变更机构名称申请书;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变更名称和修改章程的决议;
3、章程修改部分的相关内容材料;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旧机动车评估鉴定机构核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变更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变 更 法 定 代 表 人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企业向长春市商务局申报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书;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任命新法定代表人和修改章程的决议;
3、章程修改部分的相关内容材料;
4、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自然人证明、有效身份证明;
5、旧机动车评估鉴定机构核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变更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变 更 机 构 地 址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企业向长春市商务局申报的变更地址申请书;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变更地址和修改章程的决议;
3、章程修改部分的相关内容材料;
4、新地址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5、旧机动车评估鉴定机构核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变更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变更
1、 申请书
2、 股东会议决议
3、 章程修正案
4、 公司章程
5、 验资报告
6、 营业执照、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租房协议
8、 房屋产权证(或复印件)
注: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