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设单位申报材料
(一)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企业
1、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
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2、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
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5、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6、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二)现有加工贸易企业
1、有效期内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3、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表;
4、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5、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
6、进口合同书;
7、出口合同书;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三)企业经营状况生产能力审批申报材料
·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表
· 工商营业执照
· 企业代码证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四)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审批申报材料
· 转入、转出企业向商务部门申报结转计划申请书
· 转出、转入商品名称、规格、编号、数量、价值、收
发货时间表
· 加工贸易手册(包括联网监管电子帐册)
·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市商务局)
· 深加工截转贸易合同
·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五)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申报材料
· 详细陈述已核销情况和转内销原因的内销申请报告(原件)
·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正本)
· 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复印件)
· 《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正本)
· 《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
耗清单》(正本)
· 申请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清单(需注明商口名称、商
品代码、规格、数量、金额)
二、变更单位申报材料